《法治在线963》回顾|事关民间借贷、医疗美容、未成年人饮酒……判决来了→

时事   2024-11-25 16:20   河南  

《法治在线963》

讲好法治故事 传播法治声音






栏目简介


《法治在线963》是一档广播普法栏目。旨在普及法律知识,聚焦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关注热点问题,解读实际案例、普及法律常识,引导群众知法、守法、懂法、用法,让群众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度。






《律师在线》






基本案情:

2022年2月,杨某打算经营零食店,因资金不足,便动员好友张某加入投资,并承诺“赚了大家分,赔了算我的”,张某欣然答应。随后,张某出资3万元用于购买设备,杨某出资2万元用来租房。二人口头约定由杨某自主经营,张某不参与店铺管理及决策,杨某每月需向张某分红1500元。其间,杨某先后四次共支付给张某6000元。后因店铺经营不善,杨某未按时支付“分红”给张某。

投资期满后,张某依据先前承诺,多次要求杨某退还其3万元投资款,但杨某称二人属于合伙关系,张某投资的3万元已经全额亏损,没有义务退还张某的投资款。多次协商无果,张某遂将杨某诉至法院

案例解析:

这是陕西省某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名为合伙,实为借贷”的纠纷案,依法认定原、被告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民间借贷的案件。

本案中,原告张某与被告杨某虽然口头约定3万元为合伙投资款,但被告杨某自主负责经营事项,原告张某仅支付3万元投资款,并不参与实际经营,采用固定分红方式收益,双方的约定不具备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投资合作特征,实际真实意思表示的性质应属于民间借贷关系。可能有人会问:“借款3万元,每月获1500的利息这个利息是不是太高了?按照这个获利标准不能认定为共享利益吗?”其实,法律是有规定的。

法院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之规定,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杨某向原告张某返还借款3万元;利息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为8280元,扣减掉已经支付给原告的6000元,还应支付2280元利息。


本案启示:
河南海搏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表示:合伙与借贷分属两种不同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也不同。区分二者需把握以下几点:
1.合伙具有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特征;2.无论借贷关系中的借贷人使用借款是否存在收益,均应按照双方约定到期还本付息;3.对于“名为合伙,实为借贷”的情形,不应拘泥于协议名称,而应综合考量协议达成的背景、协议内容、履行过程等,综合分析来认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因此,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体现个人真实意思表示,清晰界定合同关系,确保合同内容与合同名称真实一致。如果想要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合同,明确合伙重要事项,仔细审查协议条款,避免陷入投资陷阱;如果是借款收息,借贷双方应签订借款协议,最好对借款期限、支付利息等形成书面记录,留存相关证据,以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音频收听






《律师在线》






基本案情:

谭某到湖南省桃江县某美容会所行双眼皮手术,美容会所介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张某给谭某割双眼皮。手术前张某未对谭某是否适合行双眼皮手术进行术前检查,双眼皮手术也未形成相关病例资料。术后,谭某共支付手术费2600元。双眼皮手术后,谭某右眼疼痛,便向美容会所经营者习某反映该情况,习某告知其需三个月才能恢复。后来,谭某因右眼仍疼痛,前往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为右眼蚕食性角膜溃疡,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美容会所、张某也因非法行医被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了行政处罚。

谭某认为张某与美容会所不具备相应资质而给自己行该手术,对自己造成了伤害,要求美容会所返还美容费,赔偿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后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案例解析:

这个案件中美容会所明知张某不具备相应资质而介绍安排张某给谭某行双眼皮手术,并为其提供手术的场所,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张某明知自己不具备相应资质而给谭某行该手术,给谭某造成伤害,张某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谭某作为成年人未在正规医院行双眼皮手术,未谨慎核实手术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在损害发生后轻信美容会所建议而未及时就医,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亦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依法确定为谭某承担30%的责任,美容会所和张某承担70%的责任。

法院判决:

判决美容会所返还谭某手术费1250元,赔偿谭某损失83086.41元;张某返还谭某手术费1350元,赔偿谭某损失83086.41元;驳回谭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由谭某负担774元,由美容会所负担902.5元,由张某负担902.5元。


本案启示:
河南海搏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表示:医疗美容有风险,选择没有资质的医疗美容机构风险更大,可能会造成人身严重伤害,所以如果想进行医美,一定要擦亮双眼,选择正规的医疗美容机构或设置有医疗美容科室的综合医院就诊。同时注意留存就诊过程中的记录、消费凭证等材料,以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音频收听。






《律师在线》






基本案情:

胡某甲(殁年15周岁)系原告胡某某、王某某之子,其与蒋某某(时年14周岁)、陈某(时年14周岁)系重庆市某中学初中二年级学生。2018年5月19日,胡某甲等人来到重庆市某县德某餐厅为蒋某某庆祝生日,胡某甲提议要喝酒庆祝,蒋某某同意,遂在德某餐厅购买了啤酒,并在该餐厅就餐饮用。胡某甲及蒋某某每人喝了两瓶啤酒后,陈某到达该餐厅。随后,三人又在该餐厅喝了四瓶啤酒。饭后,胡某甲提议外出玩耍,后遇见陈某某、邓某某、张某某、王某甲等四人,七人相约至湖边玩耍。在湖边泡脚戏水过程中,胡某甲不慎后仰溺水。众人试图救援,但未能成功。

胡某某、王某某将德某餐厅、其他六名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重庆市某中学等诉至法院,请求共同赔偿胡某甲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损失。另查明,本案共餐和游玩的未成年人均系重庆市某中学初中二年级学生。在日常教学管理中,该中学已经履行教育机构职责,对学生进行了日常安全教育,并完成安全日志、教学笔记等工作

案例解析:

关于原告方的责任判定。胡某甲溺水时为初中二年级学生,对自己的行为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及判断能力,且已接受学校日常安全教育。本案中,聚餐时胡某甲主动提议饮酒,饮酒后胡某甲实施了下湖戏水等危险行为,且下湖戏水也系由胡某甲提议。胡某甲对自己的死亡存在重大过错。二原告作为监护人,日常即有放任胡某甲饮酒的情形,且事故发生在周末放假期间,其疏于对胡某甲的管理教育,未履行好监护人职责,对胡某甲的溺亡应当自行承担90%的损失。

关于德某餐厅的责任判定。2012年修正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德某餐厅作为餐饮经营者,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向未成年人售酒,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德某餐厅既未通过要求酒水购买者出示身份证件等方式审慎判断其未成年人身份,亦未设置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还放任未成年人在餐厅内饮酒,具有明显过错,客观上增加了损害发生的风险,售酒行为与胡某甲溺亡后果之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因此,德某餐厅应当承担责任。结合其过错程度,法院判决德某餐厅对胡某甲的溺亡承担6%的责任

关于蒋某某等六名未成年人被告及其监护人的责任判定。蒋某某、陈某与胡某甲共同饮酒,酒后蒋某某、陈某、邓某某、陈某某、张某某与胡某甲一同到湖边玩耍并参与了下湖泡脚、戏水等危险行为,以上被告均知晓或者应当知晓胡某甲下湖具有危险性,蒋某某、陈某与其共饮,蒋某某、陈某、王某甲、邓某某、陈某某、张某某未制止胡某甲下湖的危险行为,以上被告未能尽到相互照顾、提醒的义务,故对胡某甲的溺亡均应当承担责任。综合考虑蒋某某是生日聚会的组织者并参与饮酒、陈某参与饮酒、王某甲下湖救援及其他人共同以不同形式参与救援,且六名被告均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情形,法院确定由蒋某某对胡某甲的溺亡承担1%的责任,由陈某对胡某甲的溺亡承担0.8%的责任,由王某甲对胡某甲的溺亡承担0.4%的责任,由邓某某、陈某某、张某某对胡某甲的溺亡各自承担0.6%的责任。因该六名被告均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侵权责任依法由各自监护人承担。

法院判决:

1.由被告德某餐厅赔偿原告胡某某、王某某人民币21183.36元;2.由被告蒋某某的监护人赔偿原告人民币3530.56元;3.由被告陈某的监护人赔偿原告人民币2824.45元;4.由被告王某甲的监护人赔偿原告人民币1412.24元;5.由被告邓某某的监护人赔偿原告人民币2118.34元;6.由被告陈某某的监护人赔偿原告人民币2118.34元;7.由被告张某某的监护人赔偿原告人民币2118.34元;8.被告重庆市某中学等不承担责任。


本案启示:
河南海搏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表示:该案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每个家庭的监护人要承担起管理教育孩子的第一责任。少年儿童不饮酒、不参与同学朋友一起饮酒,自己要做自己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餐饮行业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也要增强法治意识,未成年人不能饮酒的法规要做到所有店员应知尽知。
 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音频收听。





FM963焦作新闻广播



焦作新闻综合广播FM963全新推出的普法类栏目《法治在线963》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14:30--14:45准时播出,重播时间:晚上19:10--19:25,次日早上9:10--9:25。法治咨询热线8796828,将由专业律师接听解答听众涉及法律方面的疑难困惑,也可以通过焦作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视频号,FM963焦作新闻广播微信公众号中留言咨询。




收听方式


收音机及车载广播

打开收音机或车载广播调频FM96.3,就可以随时收听焦作新闻广播全时段为您准备的精彩节目。



打开手机听广播

1.关注“FM963焦作新闻广播”微信公众号;2.点击下方菜单栏听广播;3.点击收听FM96.3;4.点击播放。同样可以随时随地收听焦作新闻综合广播为您准备的精彩节目。




        




责编:袁   月       配音:袁   月
制作:赵的妮       审核:张红卫

版权所有:焦作广播电视台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41120210701

版权声明:本文为焦作广播电视台(微信号:jztv0391)原创,未经授权谢绝转载

本台全媒体常年法律顾问:律师赵振华 律师段玮


推荐阅读


年假可以跨年休吗?权威解答!
升级!焦作发布大风黄色预警!
焦作人注意!多个微信群已出现!不要点开!
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机动巡察启动,举报方式公布
全省首家!我市社保卡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了/ 全国9人!张冬香入选/ 冷空气抵达河南


扫码下载
【云上焦作】手机APP
焦作人都爱看的APP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

焦作广播电视台
焦作广播电视台拥有广播2套频率、电视4个频道、焦作广播电视报、焦作广播电视网、户外电视、焦作手机台APP等六大媒体,形成了声、屏、报、网、户外和新媒体的主体宣传格局。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