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验各县(市、区)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根据《昭通市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和市政府工作安排,市消安委办联合市安委办于近日下发《关于开展全市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核查验收的通知》,从即日起至8月下旬,组织开展全市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核查验收工作。
此次核查验收工作由市消安委办统一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检查的县级行业部门由核查验收工作人员自行确定,实地核查验收的乡镇和经营性自建房则通过抽签软件抽取后确定,城关镇(城区街道办事处)实地核查数量为本县(市、区)抽查总数的70%,乡镇实地核查数量为本县(市、区)抽查总数的30%。
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按照查阅工作台账、抽取核查单位、开展现场核查验收的工作流程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对照各地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实地核查验收,检查场所隐患排查是否准确,已发现的隐患是否按照技术规范完成整改。核查验收时,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还同步开展示范示教活动,组织各地行业部门、乡镇(街道)基层消防力量工作人员进行实地学习。针对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由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列出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两个清单,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市消安委办将提请市人民政府督办。
目前,核查验收组正在昭阳区和彝良县开展经营性自建房的实地核查验收工作。
▌来源:张冰如、李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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