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撬门开灯”?亮了灯光,黑了形象
时事
2025-02-06 07:02
天津
图源:《第一现场》视频截图
“撬门开灯”,很可能成为2025年第一个网络热词。春节期间,山西大同古城一商户岳先生投诉称,因店铺未按要求24小时开灯,被多名工作人员撬锁进店将灯打开。大同市平城区委办工作人员表示,已关注到此事,确实不合适,正在处理。此事在网上曝光,引起了千万网友关注。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合理,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执法方式是否过于粗暴,引发了公众的质疑和讨论。目前,相关部门的权威调查结果还没发布,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审慎对待此类事件,既要维护城市形象,也要尊重商户的合法权益,避免权力的滥用。1月27日,大同市平城区古城街道办事处鼓楼社区下发的《古城亮化倡议书》显示,为了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就做好春节期间的美化亮化工作倡议如下:从1月27日(腊月二十八)至2月12日(正月十五),每晚6点到次日凌晨6点,属于亮灯时间段,要求室内留灯,古城内各商业门店应确保室内灯光充足,直至次日天明。门头牌匾、广告牌、LED电子屏及灯笼等应全部点亮,直至次日天明。山西大同古城鼓楼东街商户岳先生表示,他在鼓楼东街经营一家商铺已经几年。2月3日晚上11点多,岳先生已经闭店回家睡觉后,突然接到电话:“不知道是物业还是城管给我打的,让过来到店里开灯。我说我过不去,因为我儿子刚出生,还没满月,我当时都已经哄着孩子睡觉了。”没想到当天晚上,打电话的工作人员竟然把岳先生门店的锁撬了,破门而入进去开灯,并且加装了新锁。岳先生提供商铺的监控视频显示,2月3日23时21分,几名身穿反光制服和军大衣的工作人员,打着手电进入店内,寻找电源开灯。反光衣背面印有“平城综合执法”字样。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撬门开灯”这样的荒诞闹剧,显然触及了法治的底线与文明的边界,不仅是对当事商户私有财产的粗暴侵犯,更是对法治精神的公然践踏。春节期间政府倡导商户夜间开灯,“让城市的夜晚更加璀璨绚丽”,暖心的美意值得肯定。但要想把好事办好,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都必须落脚到实际,尊重和倾听商家的声音、考虑商家的实际情况。如果为了达到“美化亮化”这一目的就不切实际地侵犯商户的合法权益,简单粗暴、机械刻板地执行任务,不仅有违让百姓过上美好生活的初衷,更是在过年期间给百姓“添堵”。这种“强制执法”式的管理,反映出的,是某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在执行政策时缺乏应有的法治意识、服务意识,以及对商户基本权益的尊重。“撬门开灯”之所以发生,说白了就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使然——只听从上级的命令,而不顾要求是否合理;只追求街道的灯火通明,而无视商户的合法权益;只看重城市的“面子”,而丢掉了法治的“里子”。这种为了形式而形式、为了形象而形象的做法,不仅背离了政策的初衷,更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任何管理都需要智慧,城市管理更是如此,每一项决策都应该符合民情、尊崇民意,执行的过程需要精细地谋划、合理地实施。“撬门开灯”,非但没能让城市更加“璀璨绚丽”,更是在给自己的城市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