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浙江省民政厅公布了浙江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百家范例(第二批)名单,我会被确定为“浙江省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百家范例(第二批)”单位。这是对商会多年来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强化规范化建设,完善清廉商会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商会健康发展的充分肯定。
详情文件如下:
我会将以此次荣誉为契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地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在省工商联、省民政厅的指导、帮助与大力支持下,增强责任担当,加强规范化建设,不断推动清廉协会建设落地见效。
在今后工作中,我会将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打造更具特色的“楚越红领”党建品牌,提升党建联建及数字化党建工作质量,扩大商会党建工作覆盖面,推动商会的清廉建设持续走深走实,为我省“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