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2024年外省籍首次来鄂就业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名单公示(第三批)

政务   2024-11-21 16:57   湖北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惠企利民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2号)文件规定:对外省籍首次来鄂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经审核企业提交的相关资料,确认49人符合申领条件,现将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请向麻城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713-2912320


麻城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21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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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就业中心

编辑:邹恒  夏荷慧

编审:唐宏斌

本期审核:徐建均 戴淦

主办: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稿邮箱:mc_rs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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