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至2024年2月,被告人李佩霞利用担任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65万元。
横峰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佩霞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鉴于李佩霞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赃,受贿所得财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被告人李佩霞当庭表示服从判决。
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共三十余人旁听了宣判。
此前报道:官方通报!李佩霞被“双开”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赵虫
审核:赵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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