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19时许,象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到一男子报警称,在象州县石里村路段,其妻子驾驶一辆小车碰撞到一位老人受伤,请求出警处理。
接到报警后,象州交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一辆车牌号为桂BZ76**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停在道路右侧,汽车右侧车头严重受损,零部件散落一地;无号牌红色三轮车被追尾造成车后杠严重变形,幸运的是三轮车驾驶员在事故发生时按规定佩戴了安全头盔,未造成头部受伤,仅是左手手掌及左肩锁骨轻微骨折。
经询问,当天韦某玲驾驶桂BZ76**号小型普通客车,沿G355线由寺村镇往象州镇方向行驶至石里村路段时,因夜间视线不佳,未能及时发现前方行驶的三轮车,待发现时已来不及刹车,从而引发事故。
韦某玲因实施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的违法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公安机关依法认定韦某玲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夜间安全行车指南
1.规范使用远近光。规范使用远近光不仅能获得更好的视野,还能够降低事故的发生率。
2.控制车速,防御性驾驶。夜间驾驶时,应集中注意力,观察道路、地形及障碍物,在经过弯道、坡路、窄路时更应控制车速,小心行驶,提高防御性驾驶意识。
3.保持适当的跟车距离。夜晚光线不足,交通事故发生的风险增加。在这种情况下,驾驶员切记要与前车保持安全间距,如遇特殊情况,驾驶员有充足的反应空间,降低追尾风险。
4.减少超车、变道。夜晚光线昏暗,夜间行车尽量减少超车和变道的次数,避免判断失误。同时需要注意后车是否发出要超车的信号,预防后车强行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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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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