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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应急管理部组织编制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应急预案编制管理百问百答》(以下简称《百问百答》),旨在更好地服务广大基层,实实在在地帮助基层解决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工作中的疑点难点问题,提高基层应急预案质量。
《百问百答》定位于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展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工作“解疑释惑”,分别从预案类型、编制程序、编制内容、预案管理等四个方面,梳理了101个问题及其解答。
(1)简述主要风险。乡镇(街道)应当在综合(总体)应急预案中简述本地区面临的主要风险。
(2)明确责任部门。明确职责范围内的风险防范监测队伍及人员职责,风险防范的监测队伍及人员通常来源于乡镇(街道)网格员、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基层公安派出所及所属站(点)工作人员等。
(3)确定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开展巡查巡护、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先期处置、配合上级开展灾情统计等风险防范工作任务。
(1)建立传播机制。乡镇(街道)应急预案应当建立详细、可操作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传播与叫应机制,明确预警信息传播责任人员及分包区域,明确预警转发的方式、程序和渠道,如电话、短信、微信、显示屏、广播、鸣锣吹哨、敲门入户等。
(2)强化应急值守。乡镇(街道)应当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强化汛期、预警等情况下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3)确保及时叫应。落实预警信息传播与叫应工作要求,点对点做好风险提示,确保预警信息传达到相关单位和个人,特别是要明确承担突发事件应对人员的传播工作要求,要针对老、幼、病、残、孕等群体,以及偏远农村、山区等可能存在警报盲区的区域制定专项传播机制,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到岗到户到人。
(1)建立预警响应工作机制。明确乡镇(街道)配合上级政府开展突发事件预警响应的工作机制,包括畅通预警信息接收渠道,明确在岗值班值守人员及职责,加强重点区域监测检查频次等。
(2)落实预警响应应急准备。需要乡镇(街道)完成的应急准备工作包括值班备勤表、高危人员信息表、转移疏散计划、应急物资装备定向前置方案、需要关闭或采取临时措施的场所清单及上级部门(单位)交办的应急准备工作。
(3)明确预警响应具体措施。下列措施可供参考:乡镇(街道)有关人员、队伍在岗备班,进入待命状态;检查现有物资、装备的有效性,有需要的要做到定向前置;依法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相关活动;明确转移路线、转移地点、转移方式、转移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及时组织人员转移、疏散、撤离,并予以妥善安置,加强秩序管理,避免人员擅自回流;加强对预判受影响区域内的加油(气)站、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地下空间等重点场所、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巡查;当确认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1)建立值班制度。应急预案中应当明确本单位的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
(2)配备通信设备。配备应急值守专用电话,有条件的可配备370MHz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系统、应急指挥视频系统、北斗短报文终端等。
(3)明确联系方式。明确本地区承担应急处置责任的有关单位、机构、队伍、村(社区)等值班电话,上级有关部门(单位)值班电话、报警电话,以及承担风险监测、协调联络等重要岗位人员联系方式,明确相关工作要求。
(4)加强应急值守。加强应急响应期间和重点时期的值班值守,并根据响应级别,适当增加人员值守,及时接收相关信息,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和值班电话畅通。
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的渠道、流程和要求。
(1)畅通信息报告渠道。明确基层信息报告网络,以及网格员、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护林员、协管员等承担特定应急职责任务人员的信息报告任务,鼓励群众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2)规范信息报告流程。明确乡镇(街道)向上级党委和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单位)报告信息的方式、内容、时限和责任人。
(3)明确信息报告要求。乡镇(街道)应当确保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简洁,防止出现迟报、漏报甚至谎报、瞒报信息的现象。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的要求,立即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并密切关注网上相关舆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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