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办学许可证时需要准备的材料较多,慧慧竞竞特别为大家准备了一系列申办攻略,快来看看吧~
举办者的概念:
1. 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股东
2. 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
举个例子!
有一家营利性的培训机构,它由股东:有独立法人资格的A公司和自然人张三共同出资成立。
A公司
我出四十万!
那我出六十万!
张三
那么...
谁是法人举办者?
谁是自然人举办者?
《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服务指引》规定:
A公司
举办者为法人的,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或者失信名单。举办者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举办民办学校的条件。
举办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信用状况良好,无犯罪记录,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张三
A公司
联合举办
张三
联合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的,应当依法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哦~
注意!法人举办者是公司或单位的形式,绝对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意思哦!法定代表人可不是法人举办者哦~
张三
亲爱的A公司,为了咱们的培训机构能顺利取得办学许可证,让我们一起准备一份申办报告吧!
我举双手赞成!
A公司
申办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写完申办报告,可别忘了:法人举办者要盖章、自然人举办者要签字哦!
《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基本服务条件指引》规定:
校外培训机构的举办者投入,应当与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对象、业务范围、业务规模、业务模式等相适应。
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应当登记注册资本。在正式设立时,注册资本应当缴足。注册资本数额、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时间以及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开办资金为捐赠资金,以到账实有货币资金为准,应当履行法定验资程序,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
注意!要出具的是培训机构的验资报告,不是举办者的验资报告哦~
关于“举办者”的内容就说到这里啦,下一期慧慧竞竞将为大家带来“组织机构”部分的内容,敬请期待~
往期回顾
撰稿:孙瑞清
审核:秦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