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政法 2024年11月08日 17:49
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发出2024年平江县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为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申请人提供了法律的保护伞。
申请人赵某陈述,其与李某某结婚已十余载,婚姻存续期间双方频繁发生冲突。李某某在外遭遇不顺或打牌输钱后,多次对赵某实施暴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殴打、恐吓等,导致赵某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面对此情况,赵某曾向警方寻求帮助,然而李某某并未因此收敛,反而变本加厉。在赵某提起离婚诉讼之后,李某某更是多次闯入赵某的租房处,蓄意破坏家具及室内设施,进一步加剧了赵某的不安与恐惧。鉴于此,为保护自身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赵某向平江县人民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
平江县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后高度重视,迅速启动了审查程序。承办法官仔细审查了原告提交的证据,包括报案登记表、家暴告诫书、伤痕照片等,认定赵某的情况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随即依法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如被申请人违反禁令,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裁定书作出后,平江县人民法院迅速将其送达给了赵某、李某某以及当地的公安机关、居委会和妇联等相关部门,并要求各方积极协助执行,确保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实施。相关部门均表示将严格按照法院的裁定履行职责,共同维护赵某的人身安全。
此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签发,不仅体现了法律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严格保护,也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同时,它也向社会发出了强烈的信号:家庭暴力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下一步,平江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司法原则,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司法力量。
一审:徐 斌
二审:胡江涛
三审:朱光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