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女性卖淫,“阿阳老板”被定罪,并被罚400万比索

文摘   2024-11-30 05:32   菲律宾  



 【菲律宾世界日报专讯】大马尼拉帕赛市地区审判法院判定一名中国公民有罪,罪名是组织菲律宾妇女卖淫,为离岸博彩公司(POGO)外籍劳工提供性服务。

 在1128日公布的一份69页的裁决书中,帕赛市地区审判法院第113分庭判处一名化名“阿阳老板”的中国公民两项无期徒刑,并处以400万比索的罚款。

 在没有疑点的情况下,该法院认定他违反了《第10364号共和国法》(即《2012年扩大版反人口贩卖法》)。

 这些案件源自总统反有组织犯罪委员会(PAOCC)、网络犯罪调查和协调中心(CICC)以及菲国警妇女和儿童保护中心(WCPC)于20231125日对帕赛市一栋公寓大楼进行的突击搜查。

 从专门为离岸博彩公司外籍劳工提供服务的卖淫窝点内,解救了14名菲律宾妇女,包括1名未成年人。

 法院认为,本案犯罪构成要素均已具备。

 法院称:“被告阿阳雇用受害者的目的是让她们卖淫,即性剥削。因为这些受害者被勒令从事性交易以获取报酬。”

 法院认为“控方证人的证词是坦诚、直接且可信的”。受害者证实“阿阳老板”是卖淫活动的主谋。

 其中一位在作证时表示,在为阿阳工作的短短1个月内,她就为“30-50名客户”提供了服务。

 她还称,“阿阳通过社媒群组向她们分配客户,她去了不同的酒店或公寓去见客户”。

 付款方式可以是亲自支付菲律宾比索、人民币,也可以通过电子支付方式直接给阿阳老板。

 受害者“会将一半的收入汇给被告阿阳”,一般通过手机转账进行支付,“阿阳将把受害者那部分以现金形式给她们”。

 帕赛地区审判法院表示,“被告利用了她们贫穷、无辜、来自大马尼拉地区以外的脆弱性,导致受害者处于不利的境地”。

 不过,该法院宣布本案另外两名被告无罪。

 法院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指控的菲律宾人是贩卖受害者的主犯。“她的行为仅限于从受害者那里收取给阿阳老板的份子钱”,并且她“对其他受害者没有监督或控制的行为”。

 该法院也将菲律宾人认定为人口贩卖的受害者。

 判决书指出:“被告收取几名妇女的份子钱,只是因为被告阿阳命令她这样做,考虑到她的顾客数量已经减少,她为了赚钱而铤而走险同意了这样做。”

 另一位中国公民是阿阳老板的生活伴侣,因合理怀疑被被判无罪释放。

 上述外籍人士将被移交给移民局驱逐出境。








菲律宾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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