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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的产业终于看到效益了,今年我们夫妻都回家就业,不仅分红有保障,还就近找到了满意的工作!”领到工资后,在莲花县乡村振兴“三创”示范园湖上基地工作的一位脱贫户高兴地说。
图为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在闪石乡井屋村了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
今年以来,莲花县纪委监委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南岭乡某村党支部书记颜某某私自挪用光伏产业分红,导致贫困户长期未收到分红,最终颜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县委巡察组在对湖上乡开展专项巡察中,发现湖上乡的种养产业分红大多没有到位,扶贫项目发挥效益欠佳。
该县纪委监委以此类问题为切口,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对全县13个乡镇开展“清侵占资产资源、清欠账欠款、清问题合同、清闲置资产资源”的“四清”攻坚行动,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乡镇村自查、县复查、第三方抽查”的三级联动核查模式,开展全面排查,发现农村集体“三资”存在“资产资源管理有隐患、村级财务监管有漏洞、项目建设有廉洁风险”三类典型问题155个。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漏洞,该县纪委监委推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完善财政、项目建设等制度6项。及时整合县乡村三级监督资源,加大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员的统筹衔接,有力推动监督联抓、信访联办、案件联查。运用好“基层小微权力一点通”平台,将农村集体“三资”信息“晒”在平台上,方便群众查看、监督,群众通过“掌上”操作就能对相关问题进行反映,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效贯通。目前,共督促全县公示公开财务支出等农村集体“三资”信息326条,收到群众投诉4件,均逐一核实并反馈。
“我们将继续抓实抓细专项监督,紧盯惠农资金来源、管理、去向,坚决查处一批典型案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切实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让群众在‘拍蝇’中增强获得感。”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来源:萍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