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居民个人缴费400元,政府额外补贴不低于670元,缴费以政府补贴为主,个人缴费为辅。低保对象、脱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160元;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不缴费。
居民在集中缴费期(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内缴纳保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非集中缴费期缴纳保费的,自缴费之日起,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
出生90天内(含90天)的新生儿,在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参保缴费的,需同时缴纳当年和下一年度保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24〕4号)要求,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待遇等待期多增加1个月。
来源:鸡西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