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和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了一批涉及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的案件,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希望广大经营主体引以为戒,增强社会责任感。广大消费者应增强安全意识,不购买非法改装、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
经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端州区某维修店销售的某型号电动自行车座鞍总长度的检测结果为612mm,座鞍总长度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座鞍总长度≤350mm的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本次执法检验只检尺寸限值(鞍座总长度),所检项目不符合检测依据的要求。”
2024年6月13日,端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出没收涉案电动自行车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肇庆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