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
——致鸡峰人民的一封信
时值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气进入高峰,各类致灾因素明显增加,加之近期火灾事故频发。为进一步增强全镇人民森林防火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在此,鸡峰镇人民政府提醒父老乡亲们,时刻注意防火安全,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一、提高防火意识,严格自觉防范。十年树木皆辛苦,一朝失火前功弃!我镇森林覆盖率高,山高林密,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火势难以控制,扑救非常困难,因此全镇广大父老乡亲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识,时刻存有“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的理念。请各位父老乡亲自觉做一名生态环境的保护者,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管理,严禁野外吸烟、野炊生火烘烤食物、烧火取暖、烧田埂、烧山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在上坟祭祖时,提倡文明祭奠,严禁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特殊重点人群监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严禁未成年人野外玩火。
二、落实防火义务,及时发现报告。保护森林,人人有责,请全镇父老乡亲从自身做起,切莫因吸一支烟、烧一次田岸、上一次坟而烧了一片森林!也请大家加大对身边亲人、朋友、外地返乡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号召大家共同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同时,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及时报告镇村干部,做到早发现、早出动、早处置。严禁群众无序、无组织扑救,禁止未成年人和老弱病残人员参与扑救,严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三、明晰失火责任,做到警钟长鸣。要深刻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防范意识和法律观念,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自觉履行好森林防火责任义务。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携起手来,争做森林防灭火的践行者、宣传者和守护者,防范火灾于“未燃”, 用实际行动共同筑牢森林防灭火“安全墙”, 为建设绿色生态美丽鸡峰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监制:张 健 校审:郑智伟
责编:乔兵兵 编辑:冉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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