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卡若区关于娱乐场所雇佣未成年人典型案例的通报

民生   2024-11-20 23:24   西藏  

点击上方“今日卡若 ”关注我们

案例一:卡若区希望演艺中心雇佣童工案件


2024年10月9日,卡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接到反映人卓某的投诉,称在卡若区希望演艺中心工作期间遭遇工资拖欠。经过调查取证发现卓某,女,13岁,于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3日在卡若区希望演艺中心担任歌唱演员,总计工作20天。卡若区希望演艺中心在未核实卓某真实身份的情况下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拒绝支付卓某工资。卡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卡若区希望演艺中心的违法雇佣童工情况责令该公司补齐卓某被拖欠工资并将其安全送回监护人处,同时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四条,对卡若区希望演艺中心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昌都市卡若区苏曼酒吧雇佣未成年人案件


2024年10月28日,卡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卡若区公安局中心坝派出所移交的雇佣未成年人案件线索。经过调查取证发现洛某,女,17岁,于2024年10月27日加入昌都市卡若区苏曼酒吧工作。10月28日,卧龙街派出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酒吧存在非法雇佣未成年人现象,随即移交卡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卡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该公司结清洛某工资并将其平安送回,同时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对昌都市卡若区苏曼酒吧处以行政罚款5000元的处罚。

我国《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使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同时,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卡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敦促广大企业经营者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雇佣未成年人从事劳动。对于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并公开通报,以儆效尤。

信息来源:区人社局
本期编辑:蒋 小 芳
本期审核:贡松成来

关注“今日卡若”,尽享新鲜资讯。“今日卡若”与您同成长,共进步。我们专注于发布卡若当日信息,欢迎您提供素材,请于当日18:30前发至cxzhengban@163.com。

今日卡若

长按图中二维码关注识别

今日卡若
政务信息发布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