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开始啦!
一、什么是提案
提案是学生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学生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
二、提案征集内容
(一)教育教学
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二)成长成才
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术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三)生活服务
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四)权益维护
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五)其他
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提案征
集要求
(一)提出提案是学生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学生代表应当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学生代表大会会议期间, 学生代表应当提出提案。
(二)提案需在广泛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调查研究后生成,提案反映的问题应具有广泛性、真实性和代表性。
(三)请学生代表认真填写提案登记表,提案登记表应包括提案人、提案简述和解决方案等内容。提案简述包括对提案问题的分析及对提案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等内容,解决方案即提案问题的解决方案及措施。
(四)提案可在学生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也可在闭会期间提出;每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前,由大会筹备工作组提案工作委员会发出提案征集通知,自征集通知印发之日起至大会规定提交统计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提案为大会提案,其他时间提交的提案为平时提案。
(五)提案要求一案一事,不能一案多事,应包括案名、案由、建议或措施等内容。
(六)代表要求撤回提出的提案,应当由本人书面提出;联名提案要求撤回的,应当由发起人书面提出。
(七)对不符合要求的提案不予立案。
四、下列情况不予列为正式提案
(一)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二)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三)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四)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问题。
五、提案征集
提案人填写《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表》(点击下方链接),要求填写提案表必须遵循“一事一案”、“一案一表”。
提案征集时间:自公告起至11月30日
联系人:黄菲
联系方式:62516181
出品 | 校团委青年宣传中心
文字 | 刘怡莹
赵宇轩
编辑 | 汪慧敏
校对 | 汪慧敏
审核 | 刘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