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一、坚持守法诚信原则。加强食品安全和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学习,依法诚信经营,坚守食品安全底线,加强价格自律,坚决杜绝销售过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食品,为消费者提供安全、舒心的消费环境。
二、依法明码标价。各经营主体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做到公示价格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串通涨价、突击涨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带有价格附加条件的,须如实标示,不得含糊标示。
三、禁止哄抬价格。各餐饮、住宿、民宿、旅游、交通、泊车等行业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价格政策规定,不得随意涨价,禁止在成本未明显增加时大幅度提高商品(服务)价格。各旅游景区景点要规范经营行为,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各酒店宾馆经营主体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不得进行价格欺诈。停车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立停车收费公示牌,明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优惠政策等。
四、严控食品安全质量。树立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食品进货查验、食品留样等台账记录;亮证亮照经营,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加强场所环境整洁卫生,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与监督。接待大型聚餐、集中供应“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应量力而行,杜绝超负荷供应,按规定进行备案并做好食品留样和相关记录。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元月17日
责编:月月 审核:蓝色海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