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一人再次酒驾,代价巨大!
2024-11-18 18:10
山西
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
因酒醉驾被交警查处的机动车驾驶人
通常会痛定思痛
认真掂量违法成本
拒绝酒驾
2024年9月24日22时01分许,白某饮酒后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行至实验小学北门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白某呼气检测结果为61mg/100ml。后经进一步核实,民警发现白某系危险驾驶罪缓刑考验期内再次酒后驾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白某系二次酒驾被处以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5天,并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缓刑是在刑罚确定的前提下,附条件在一定期间内不执行刑罚的一种方式,是法律对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的罪犯一个附条件“改过自新”的机会。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更应珍惜接受社区矫正时期的“自由身”,心存法律敬畏,积极配合社区矫正机构监督管理,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各项监督,才能真正重获自由。来源: 阳城公安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