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蓝田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二次主任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永平,副主任穆西峰、李宏涛出席会议,各委办主任、副主任,专职委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讨论了财经委员会关于2024年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办公室关于县政府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法制委员会关于县法院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法制委员会关于县检察院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代表工委关于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相关人事事项。
会议讨论了拟提请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报告。会议决定,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在蓝田宾馆会议中心召开,会期半天。会议的建议议程为:
(一)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县法院关于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县检察院关于2024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四)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新增地方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五)审议县政府关于2024年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县政府关于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七)审议县法院关于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八)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九)审议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