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融监管总局披露的行政许可信息显示,陕西金融监管局于11月15日同意陕西榆林农商银行吸收合并陕西汉中南郑汇发村镇银行、陕西咸阳渭城汇发村镇银行,并承接两家村镇银行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
同时,批复要求,陕西榆林农商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吸收合并事宜,并督促两家村镇银行股份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吸收合并筹备事项完成后,陕西榆林农商银行应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法人机构变更和分支机构开业等相关申请事项。
公开信息显示,榆林农商银行由原榆阳农商银行、横山农商银行合并重组,于2020年12月22日挂牌成立,是陕西省首家市级合并重组、国企参股的混合所有制农商银行,注册资本15亿元。2023年,陕西榆林农商银行实现营业收入23.7亿元,净利润为5.55亿元,截至报告期末,总资产为648亿元。
在本次收购前,陕西榆林农商银行共持有5家村镇银行股份,分别是:陕西富平汇发村镇银行(93.33%)、陕西吴起汇发村镇银行(57.35%)、陕西汉中南郑汇发村镇银行(36.88%)、陕西咸阳渭城汇发村镇银行(33%)、陕西榆林横山汇发村镇银行(27.7%)。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农村金融杂志社
编辑:吕仲月
主编:高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