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任命马剑勇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马剑勇,男,汉族,1972年11月生,甘肃张掖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在职法律硕士。
曾任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办公室主任、审判员。
2016年10月任甘肃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曾任甘肃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厅长级)、一级高级法官。
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