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禁入!黄山交警严管严查!

民生   2024-12-14 21:02   安徽  
高速公路是专供汽车高速行驶
而设计的公路
行人、非机动车等不得进入




为了保障道路行车安全
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山交警坚守道路一线
保持常态化巡逻
排除各类高速风险隐患

“抄近路”上高速


12月7日12时,高速二大队通过视频巡查发现京台高速黄帝源隧道内有行人走动。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在出隧道附近沿途村庄中找到视频中的老人,了解到其为了“抄近路”才冒险上高速借道行走。民警随后对老人进行了劝说,告诉其行为的危险性,为交通事故埋下了安全隐患。老人听从了民警的劝告,对民警表示感谢,同时保证不会再发生这种情况。


92岁老人上高速拾柴火

2024年12月3日下午,高速四大队在巡逻时发现行车道上有一位老人的身影,民警立即拉响警笛将车停放在安全位置,迅速上前查看情况,经询问得知老人今年92岁高龄,是小贺村孔田湾村村民,且经常在此处穿行拾捡柴火。考虑到老人的安全,民警将老人安全带离高速并送回住处。


为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民警联合小贺村村委一同前往老人家中进行耐心劝解。经民警劝说,老人向民警承诺以后不会再步行上高速。


老人上高速种地





近日,高速五大队民警在开展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老人坐在护栏外的台阶上。民警于远端做好相应保护措施,经与村民沟通了解到,其是来除草的,想在公路旁的土地上种菜。民警立即向村民说明公路两侧禁止种地,并告知其步行上高速公路带来的危险性,老人承诺不会再犯。


步行上高速的大多为老年人
交通安全意识相对薄弱
守法意识不强
因此作为子女或晚辈
一定要关注、关心家中长辈
杜绝步行或骑行上高速等行为


即使侥幸未发生事故
“行人上高速”
也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而因行人违法上高速

引发交通事故的

行人承担主要、甚至是全部事故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

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高速公路沿线的居民
切不可因一时之便
在高速公路上行走、候车
甚至穿越高速公路
家里有老人、孩童的
一定要尽责看顾
严防其误入高速造成危险
来源:黄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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