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女性月经期间
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早在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个部门联合颁布《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该规定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法学专家:“痛经假”需解决落地难
医生:痛经可能是疾病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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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女性月经期间
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早在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个部门联合颁布《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该规定指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法学专家:“痛经假”需解决落地难
医生:痛经可能是疾病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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