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文体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推动常熟市文体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常熟市文体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常办〔2021〕20号),现将2024年度常熟市文体旅产业发展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主体
在常熟市范围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的从事文体旅产业产品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企业(单位)。
二、
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原则上为2023年1月1日后实施建设的项目。
2. 项目申报主体与实施主体、资金使用主体必须一致(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的项目视同主体一致)。
3. 有下列情形的项目,资金不予资助:
(1)申报单位近三年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2)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其他专项资金扶持的。
(3)申报项目有知识产权、所有权等争议。
4. 申报《政策意见》第三条第12款“以常熟市为主要取景地”拍摄电影的,对申报单位注册地不做限制。
三、
扶持重点
扶持类别包括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培育壮大文化企业,促进文体旅融合发展,加强文体旅品牌推广。具体详见《2024年度常熟市文体旅产业发展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四、
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
申报单位通过网络申报系统和提交书面材料进行同步申报。
1. 网上申报。登录“产业资金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36.153.213.27:8888/zjsb/#/login),首次登录需先注册,注册成功并登录后进行申报信息填写提交(详见资金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2. 书面申报。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并提交至所在板块。材料用普通A4纸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胶装成册。
(二)项目初审
板块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核实,网络和纸质需同步审核。申报材料如需修改,网上材料请板块对接文体旅局产业发展科,由产业科将材料退回至企业,企业可编辑修改后再提交。纸质材料需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各板块完成初审后,将项目申报材料以及项目汇总表纸质件都盖章后报送至市文体旅局产业发展科(长江路610号304室)。
五、
其他事项
1. 受理截止时间:2025年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 市文体旅局联系人:徐思琪 电话:52847090。
申报材料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拟稿 | 产业发展科
审核 | 仲旅疆 、吴家熙
图片 | 产业发展科
排版 | 王蕾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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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
是黄公望笔下的水墨山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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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张旭狂草的潇洒不羁,
是钱谦益诗里行间的清词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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