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路面管控
切实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营造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阜康市公安局
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将对交通违法行为
持续曝光
酒驾
2024年11月11日,阜康市公安局博峰街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在阜新街与天池街路口处,查获一辆号牌为新B****6小型轿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82mg/100mL。随后,将其带至阜康市人民医院提取血样以备鉴定。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4年11月10日18时25分,阜康市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在准噶尔路博南路路口处,查获一辆号牌为新B****3小型面包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08mg/100ML,随后,将其带至阜康市人民医院提取血样以备鉴定。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4年11月15日23时34分,阜康市公安局滋泥泉子镇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巡逻至X132县道22公里200米处,查获一辆号牌为B****2小型汽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场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93mg/100ML,现场已开具强制措施。
2024年11月18日08时40分,阜康市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在新运路天池热力门口处,查获一辆号牌为新A****9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113mg/100ML。随后,将其带至阜康市人民医院提取血样以备鉴定。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4年11月19日09时13分许,阜康市公安局准东街道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在准噶尔路文博路路口向北150米处,查获一辆号牌为新B****3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结果为24mg/100ML,现场已开具强制措施。
2024年11月20日00时43分,阜康市公安局博峰街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在博峰街佳园路路口处,查获一辆号牌为新A****H小型轿车驾驶员涉嫌酒后驾驶,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7m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液以备鉴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超载
2024年11月13日,阜康市公安局水磨沟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在G335线3149公里处,发现一辆号牌为皖S****7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缓慢,车厢有明显加高且冒尖装载,有超载的嫌疑,执勤民警随即上前拦停并将车辆引导至就近停车场进行称重检测,经称重检测,该车核载49000千克,实载106560千克,超载 117.46%。民警立即依法对该货车进行暂扣并责令驾驶员将超载部分货物在指定地点进行卸载,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
2024年11月13日,阜康市公安局水磨沟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民警在G335线3149公里处,发现一辆号牌为新B****9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缓慢,车厢有明显加高且冒尖装载,有超载的嫌疑,执勤民警随即上前拦停并将车辆引导至就近停车场进行称重检测,经称重检测,该车核载49000千克,实载106200千克,超载 116.73%。民警立即依法对该货车进行暂扣并责令驾驶员将超载部分货物在指定地点进行卸载,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的处罚。
逾期未审
2024年11月17日16时43分,阜康市公安局三工河乡派出所秩序中队执勤交警巡逻至红吉线县国道216747公里800米处,发现一辆号牌为新A****9的轻型普通货车搭载货物疑似超长,便上前将其拦停检查,在进一步核查过程中发现车辆逾期未审验,同时实施机动车载货长度超过规定,执勤交警依法对驾驶员作出分别处以逾期未审验记1分200元罚款,超长记1分200元罚款的处罚。
来源:治安交通管理大队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谢谢
编审:李伟 编辑:霜霜 电话:1389968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