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季波兰比亚韦斯托克科技大学1学期学分互认项目报名通知

文摘   2024-09-27 15:15   山东  


2025年春季学期,我校与波兰比亚韦斯托克科技大学拟开展1学期学分互认项目。现将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介绍

比亚韦斯托克科技大学(Bialystok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是波兰东北地区最大的大学之一,与华沙大学有密切的学术联系。现有在校生约85000名,设有建筑工程、计算机科学、土木工程与环境、电气工程、机械工程、环境管理和工程管理学院等多个学科,并设有博士点、博士后点。截至到本学期,我校已有近60名师生赴波兰高校交流访问。

学校官网:https://pb.edu.pl

二、专业与名额

(一)专业:土木工程、环境工程、机械工程、电气工程、通讯工程、物流管理。

具体课程可查询:

https://pb.edu.pl/erasmus-course-catalogue/

(二)名额:20人。

三、语言要求

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标准 CEFR B2(含)以上、雅思5.5分(含)以上、托福78分(含)以上、大学英语四级(含)以上水平或通过外方组织的语言考试。

四、项目费用

(一)学费:约1,200欧元(约人民币9,600元)

(二)杂费:人民币40,000元,包括1学期住宿费、住宿押金(项目结束后退)、申请指导、语言培训、境外接机、签证境外保险等相关费用。

(三)项目结束后,雅思6.0分(含)以上、托福90分(含)以上,减免语言测试与集中强化培训费人民币3,000元。

(四)上述预计费用不含:签证费、公证费、国际往返旅费、教材及材料费、个人生活费(约人民币3,500元/月,以个人实际开支为准)、个人保险等相关费用。

五、报名要求

(一)聊城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及独立学习、生活的能力;

(三)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并承诺在国外留学期间遵纪守法;

(四)有经济支付能力,能够负担在国外学习和生活需要的相关费用。

六、选派原则

自愿报名,学院推荐,面试考核,学校审定,签约派出。

七、奖励政策

(若以后政策有变动按最新政策执行)

按照聊大校发[2015]67号文件规定,申请学生交流项目的学生,报名时可同时申请学生海外交流专项基金资助。学校对优秀学生海外交流予以资助。

(一)A类:用于资助学生赴海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进行为期一年及以上的专业学习、科研实践等活动,择优每人资助1.5万元人民币;

(二)B类:用于资助学生赴海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进行为期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专业实习与实践、学习与培训、社会考察等游学活动,择优每人资助1万元人民币;

(三)C类:用于资助学生赴海外短期参加国际会议、专业夏令营、海外专业培训(如TESOL证书项目、科技竞赛) 等活动,择优每人资助0.8万元人民币;

(四)D类:用于资助托福或雅思(A类)等语言类考试达到一定要求的学生,资助雅思或托福考试费。

1.雅思各项成绩均达到6.5(含)以上、托福机考达到90分(含) 以上者,全额报销一次考试费用;

2.雅思各项成绩均达到5.5(含)以上、托福机考达到75分(含) 以上者,可以申请报销一次考试费用,报销比例为70%;

3.同时参加上述两种考试且成绩达到规定者,只报销其中一种考试费用;

4.每位学生可根据自己情况进行多次考试,但每个阶段(本科、硕士阶段) 只能享受一次雅思或托福考试资助。

八、其他事宜(若以后政策有变动按最新政策执行)

(一)学生出国前应签署留学协议书,接受行前教育。

(二)根据聊大校发[2013]72号文件规定,学生在国外所获学分可全部申请转换成我校学分。其中,国外所学课程与我校相同或相近,申请认定相应课程学分;不同且不近,申请认定为选修课程或素质课程学分。

(三)根据聊大校发[2008]83号文件规定,学生可以在国外学习期间自学国内应修课程(学生出国前应按正常程序选修相应课程)。学生出国前应完成免修不免考申请手续,并按时参加校内学期的期末考试,考试通过即予以记录原始考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常规考试类课程不再考核平时分。以作业、论文、作品等为主要考核手段的课程,按任课老师要求提交有关材料。以实习实训等必须亲力亲为的表现作为评分依据的课程,不能通过免修获得成绩。马列类课程不能免修免考。出国学生还可按照学校规定,申请参加回国后的缓考(仅限因中外高校学期时间不一致造成的无法按时考试的情形)。由于学校已实行学分制改革,录取者应在出国前妥善处理本校应选课程及交费、免修不免考及后期的缓考等事宜。

(四)根据聊大校发[2019]59号文件规定,本科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学分互认协议跨校、跨国(境)修读课程,相关课程成绩(学分)由学院审核、教务处备案后予以认定。根据聊大校发[2019]60号文件规定,研究生根据学校签订的校际协议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经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予以承认。

(五)被录取后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违反协议约定而放弃,均是严重失信行为,存在这类情形的申请者在校期间不能再次申请校内任何出国留学项目。


九、申请材料

(一)《聊城大学学生出国交流申请表》;(附件1)

(二)《聊城大学学生出国交流基金申请表》(需要申请资助者填写);(附件2)

(三)大学成绩单(中英文原件各一份,中文版上交,英文版留作签证申请材料);

(四)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如大学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等外语考试证书);

(五)获奖或荣誉证明(如有,不超过3项)。

所有申请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按顺序扫描为高清PDF格式,命名为“学院+姓名”。请将纸质版于下学期报名截止日期前交至东校区办公楼B座214室。请各学院外事秘书负责把申请材料打包发至邮箱zhangsuyan@lcu.edu.cn。

十、时间安排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底。

(二)面试与确定人选:2024年11月中旬。

(三)申办护照、签证、购买机票、准备入学及安排国外住宿:2024年12月-2025年1月。

(四)出国时间:2025年2月-7月(具体时间以通知书为准)。

十一、项目咨询

(一)电话: 钱老师 0635-8239306, 16601240635(微信同), 宋老师 0635-8239886, 张老师0635-8239916;

(二)QQ群“聊城大学出国留学咨询”: 652566855, 申请时务必注明学院、姓名、专业和学号;

(三)地址: 东校区办公楼B座国际合作交流处213、214、216办公室。



聊城大学学生出国交流申请表.doc

聊城大学学生海外交流基金申请表.doc


设计孔   艺
校对|常   玥
责编张素嫣
编审|张丙元

聊城大学国际合作交流处
聊城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对外交流、海外留学、国际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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