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

民生   2024-12-31 23:03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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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肇办字〔2023〕11号)文件关于突出把镇的功能做强,推进放权强镇,赋予部分中心镇县级管理权限有关工作要求,市政府决定调整9项县级行政职权事项到镇(街道)实施,其中服务前移2项,委托7项。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调整事项的衔接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各镇(街道)要主动与市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制定衔接落实实施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环节,做好承接事项相关工作。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镇(街道)行政行为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加强对基层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支持,做好赋权配套工作,确保调整的事项承接落实到位。


附件:调整的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四会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附件

调整的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序号

实施部门名称

事项类型

子项名称

实施清单

名称

调整方式

备注

1

四会市林业局

行政许可

国家林草种质资源库外资源采集、采伐审批

国家林草种质资源库外资源采集、采伐审批

服务前移至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


2

四会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行政许可

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改变功能、用途审核

拆除公共体育设施或改变功能、用途审核

服务前移至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除东城街道办事处外)


3

四会市民政局

其他行政权力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金给付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金给付

委托给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

仅限临时救助金额不超过当地2个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小额救助。

4

四会市民政局

行政给付

发放高龄老人补(津)贴

高龄老人补(津)贴领取资格认证

委托给各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


5

四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许可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核准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核准

委托给东城街道办事处、城中街道办事处、贞山街道办事处、大沙镇人民政府实施


序号

实施部门名称

事项类型

子项名称

实施清单

名称

调整方式

备注

6

四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许可

城市建筑垃圾准运审批

城市建筑垃圾准运审批

委托给东城街道办事处、城中街道办事处、贞山街道办事处、大沙镇人民政府实施


7

四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许可

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他设施搭建、堆放物料审批

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他设施搭建、堆放物料审批

委托给东城街道办事处、城中街道办事处、贞山街道办事处、大沙镇人民政府实施


8

四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许可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委托给东城街道办事处、城中街道办事处、贞山街道办事处、大沙镇人民政府实施


9

四会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行政许可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委托给东城街道办事处、城中街道办事处、贞山街道办事处、大沙镇人民政府实施


来源:四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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