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或租借自己的
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
就能享受“分红”并轻松获利
你以为是“生财有道”
殊不知是迈进了犯罪的深渊
千万不要轻信
当心被不法分子利用
涉嫌“帮信罪”
最终沦为犯罪“工具人”
10月28日,单县公安局高老家派出所民警对一电信诈骗案件进行分析时研判,发现“帮信人员”蒋某某线索。经办案民警大量调查,发现嫌疑人在四川省境内,办案民警联合单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第一时间奔赴四川将其抓获,并与10月29日将其带回单县。
现嫌疑人蒋某某因涉嫌帮信罪,已被单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帮信罪”,即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实际生活中多表现为租售银行卡、电话卡;跑分;开发违规APP;为相关电信诈骗APP进行广告推广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帮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租售微信号:这本质上是网络黑灰产业链为了借用普通用户身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逃避监管追踪而布设的陷阱。用户如果明知用于不法用途,却仍然租售微信号,就有很大概率涉及“帮信罪”。
2、帮人刷单走流水:这种行为能帮骗子把骗来的资金进行“洗白”,是构成“帮信罪”的常见行为之一。
3、帮助犯罪分子拉微信群:帮助骗子建群并最终导致诈骗成功的人,本质上已经成为犯罪成员,为贪图小利而害人害己。
4、出售出借“银行卡”“手机卡”:只要你出借的物品能够帮助犯罪分子进行支付结算,你就是“帮信罪”的打击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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