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孙洪涛,男,1974年出生!

文摘   2025-02-03 19:17   山西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季惠琴与被执行人孙洪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为(2022)黑0602执恢48号。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黑0602民初733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悬赏公告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信息
联系人:张法官
联系电话:0459-6689707,17845350080
本院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热源街9号
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附赏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得悬赏奖励:
(一)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二)举报的财产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的财产范围;
(三)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
(四)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信息举报的;
(五)法院工作人员或者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悬赏奖励的;

(六)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员工、近亲属的;
(七)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无法变现的;
(八)对同一财产后举报的,举报的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登记时间为准;
(九)举报时本院已经执行完毕的,以及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则,属于其他不应支付悬赏金的情形。
特别说明:任何公民、组织不得将以上被执行人的名单信息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途径。非法使用该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全椒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关于申请执行人郭永锋与被执行人王继仕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案,被执行人王继仕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郭永锋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王继仕,男,1968年7月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全椒县襄河镇港口路田园巷60号,身份证号码34112419680706****。
执行案号
(2023)皖1124执3179号
执行标的额
15511元
悬赏金额
凡向本院提供王继仕下落并被法院依法控制或提供具体的财产线索,查证属实并在执行过程中拘传到人,按照申请人的承诺支付举报人悬赏金500元。本院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情况予以保密。
注: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获得,自行分配。
公告期
公告期自2025年1月27日至2026年1月26日。
举报联系电话
0550-5292110

责编:张帆                

编辑:明月                    

来源:大庆市萨尔图区法院全椒法院

农村信息参考
《农村信息参考》,每晚20:00,为您提供最及时的全国农村新闻资讯,为您解读最现实的农村社会发展...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