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是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发布《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自12月1日起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四川自2017年12月起开展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工作,是先期试点的10个省份中,唯一的南方丰水省份。
试点7年,四川在完善绿色税制及水资源管理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未来,四川的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将如何推进并持续深化?
四川被称作“千河之省”,图为宜宾长江三江口。曾朗 摄
水资源费改税,其中的费是指什么?跟一般意义上的水费有何区别?
水资源费与水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水资源费是指取水单位和个人因使用水资源而向国家缴纳的资源费用,主要用于对水资源的保护,是为了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而收取的费用。
水费是指商品水的费用,是使用水工程供应的水而向水工程管理单位支付的费用,主要用于补偿成本及合理的收益。
税收杠杆如何撬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严格实行差别税率,遵循地下水高于地表水、超采区高于非超采区,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对特种行业实行高税额标准,倒逼企业采取节水措施,政策导向作用更加明显。
实行差别税率等政策有力增强了企业的节水意识,减少不合理用水需求。如宜宾瑞兴实业有限公司在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后,加大节水设备投入、新增节水设施,2023年用水量较改革前下降92%,水资源税额下降91%;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立污水处理系统,工业用水循环重复利用,实现废水零排放,用水量和水资源税均下降50%以上。
水资源费改税,会不会增加老百姓负担?
《实施办法》规定,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不计入自来水价格,在终端综合水价中单列,并可以在增值税计税依据中扣除。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期间,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将终端综合水价结构逐步调整到位,原则上不因改革增加用水负担。
可以看到,从制度设计来讲,对最终(端)的城市居民、农村居民的用水基本是没有影响的。从我省2017年试点以来情况看,也没有增加城市居民、农村居民用水负担;且在后续的四川省相关实施办法中,将会对农业生产取用水和主要供农村人口生活用水的集中式饮水工程取用水的水资源税征收进行优化,进一步减轻农业、农村用水负担。
审核丨杨 攀
编审丨李立平
责编丨罗玉文 杨雅莎
来源丨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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