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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本领、提升就业能力、促进实现就业,根据需要,现将华蓥市永兴镇便民服务中心就业见习岗位招收信息予以公布,欢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积极报名参加见习。
一、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就业见习人员3名(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二)户籍所在地或常居住地在华蓥市内,永兴镇户籍或居住地优先。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优先)学历,且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年龄不超过24岁的失业青年。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民主党派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了结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自制简历(包含报考的岗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本人照片、工作经历、毕业院校和专业、特长等),2024年11月22日前发送至邮箱2698180702@qq.com
四、审核面谈
(一)资格审核:由永兴镇便民服务中心按招收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收全过程,应招者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二)面谈:对审核合格,符合条件的人员,组织面谈。通过面谈,了解岗位匹配度、人员性格、特长等。
五、招收及管理
(一)面谈结束后,由永兴镇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见习人员,并安排相应岗位。
(二)由永兴镇便民服务中心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每月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970元/月)对见习人员支付生活补贴,人社部门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不视为就业,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到基层见习基地参加见习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起算。
(三)接受永兴镇党委、镇政府统一调度和工作安排,否则直接终止见习。
【完整公告及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