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
在交通违法中
“行政拘留”
已经是非常严厉的处罚了
相对应的
当然也是严重危害
公共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近日,山东省
烟台开发区交警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
接到群众举报
辖区内有一辆大货车
存在无证驾驶、超载的嫌疑
大货车+超载+无证
听到这个组合
让人头皮发麻
这无疑是路上的
“定时炸弹”
三中队执勤民警迅速反应
在拉萨大街附近
拦截鲁F****2号牌货车
不出意外的是
当交警要求驾驶人刘某
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时
刘某无法提供驾驶证
但令人意外的是
2018年至今
刘某已经是
第7次
无证驾驶被交警查处
随后
经过车辆称重
该车核准载质量为31吨
(车货总重49吨)
实重72.8吨
超载达到100%以上
存在严重超载的违法行为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请驾驶人持“证”驾车
严格按照车辆核载运送货物
不要心存侥幸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山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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