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65期】
“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消除了安全隐患,湘江母亲河越来越干净美丽了。”近日,“益心为公”志愿者刘先生向记者反馈。
2024年5月,民革“益心为公”志愿者向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反映,株洲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存在多条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通行路径,易导致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发生紧急事态,进而威胁居民取水及用水安全。
守护水域生态环境
2024年6月18日,芦淞区检察院以饮用水水源保护问题为切入点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程序。经现场勘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实地走访株洲市芦淞区内多家危化品运输企业,收集并调取不同危化品运输车辆运输标准、途经路线和运输时段等信息,确认芦淞区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存在多条危化品运输路线,未划定危化品车辆禁行路径,存在突发环境事故的风险。
“我们将举一反三,进一步梳理全市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并将其划定为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并加强联合执法,设置警示牌,确保水源地安全。”2024年7月8日,芦淞区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并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民主党派“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会上各方主体就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范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措施和检察建议具体内容等展开详细讨论,形成了尽快划定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的一致意见。
▲ 召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听证会向各方代表征求意见
“定制运输路线,让我们知道怎么走更安全,更省心。”株洲市某危化品运输企业负责人深表感谢。芦淞区检察院注重疏堵结合,在推动相关部门划定限行区域的同时,也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借助数字检察“新引擎”,运用大数据赋能司法办案,加强与交警部门的对接,调取掌握了200多台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行驶轨迹,通过筛查比对、分析研判,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为辖区内危化品运输企业“量身定制”运输路线。
▲ 设立水源保护区标识
目前,在芦淞区检察院的推动下,相关行政单位已联合开展执法行动3次,并持续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排查行动。全市共有45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被纳入危化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并设立“限制通行”警示标志40余处。
▲ 设立危化品车辆禁行标识
据悉,今年以来,芦淞区检察院持续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加大对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等涉水域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重点围绕水产养殖污染、饮用水安全问题、大宗固体废物违规处置等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截至目前,已办理该类公益诉讼案件8件,督促治理农村被污染水域面积30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