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增强警示和震慑效果,提升群众出行安全防护意识,培养良好的文明交通行为习惯,11月4日下午,县交警部门在县城拥军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反面曝光及交通违法宣传劝导活动。
活动中,民警采取“曝光+宣传劝导”的方式,对过往驾乘电动车、摩托车等不戴头盔、逆向行驶、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并进行宣传教育、劝导提示,面对面向群众讲解交通违法的危害性,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在出行时自觉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
县交警大队黄冈中队中队长 卢伟泽:今天,我们在县城主要道路路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目的是为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倡导文明出行,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摩电”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县交警部门提醒,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出行安全的重要保障,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切实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出行环境。
县交警大队黄冈中队中队长 卢伟泽:安全源于守法,文明始于足下。广大市民群众要始终把安全放在心里,将文明内化于心。行人路上要仔细注意路况,遵守交通规则;驾驶非机动车要带好头盔,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等;家长接送孩子时,不能在校园门口、马路中间停留,保证道路畅通。驾驶机动车要系好安全带,不超速不酒驾,礼让行人,安全驾驶。
编辑:林晓洪、许伊琳
责编:高素荣、黄国鑫
编审:林晓彬、许序兴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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