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
新修订的《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已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增了一条,专门为“年报”而来——《条例》明确:本市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共享企业年报有关信息,免于企业重复填报。
《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十五条:本市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共享企业年报有关信息,免于企业重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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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市局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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