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敢“飙车炸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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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 议 书
“飙车炸街”是指一些驾驶者驾驶非法改装或高性能车辆,在公共场所(如街道、马路)进行高速驾驶、漂移、竞速或发出巨大噪音(即“炸街”)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还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六、不组织、不参加。切勿参与非法飙车竞赛活动,不将车辆出借给没有驾驶证的人,积极劝导、教育身边人主动远离“飙车党”,向“炸街”说不。
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4年11月7日
相关法律法规对
普法小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 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实施轰鸣驾驶等寻衅滋事违法行为。出于炫技、寻求刺激等目的,在城市主干道、学校、医院、商圈、居民区、党政机关驻地等区域及周边道路实施制造轰鸣噪音、追逐正常行驶车辆(不构成犯罪的)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飙车炸街”、追逐竞驶等现象,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并考取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因此,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属于违法行为,须引起学校、家长、社会的共同关注。
机动车维修者擅自改装机动车。机动车维修者违规对机动车进行改装改型的,由相关部门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或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重拳整治“飙车炸街”违法,钦州公安交警持续开展“飙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以辖区内机动车“飙车炸街”多发道路为重点区域,严查严处机动车非法改装、超速等违法行为。
网友举报,多名“飙车炸街”小伙被“逮”!
案例一
10月25日,有网友反映钦州火车东站周边路段有一群“小伙”在马路上玩漂移赛车,上演速度与激情,危及道路交通安全,扰乱群众正常生活。收到网友反映意见后,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通过大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摸排,迅速锁定违法车辆和驾驶人。10月25日,民警依法传唤王某某、陈某某、张某某到交警四大队接受调查。经民警进一步调查,王某某、陈某某和张某某对自己“漂移赛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随后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处罚。
案例二
10月31日晚,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在辖区开展夜查整治行动。当晚在安州大道执勤点拦截下一台正在实行“飙车炸街”行为的电动自行车。经查,该名驾驶员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不仅无牌无证,还涉嫌非法改装了电机、电瓶等部件,存在极大的火灾和交通安全隐患。民警及时将其拦截,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当场通知其家属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