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拟对陈某某故意伤害案、何某某故意伤害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
二、听证地点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附属楼一楼听证室。
三、听证方式
现场旁听,社会公众可在11月11日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旁听。
四、听证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禁止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伞雁
联系电话:0883-6122939
特此公告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7日
终审 | 铁朝奎
核稿 | 夏云付
文字 | 田 芳
编辑 | 何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