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4日·第227期
近日,中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辅警在辖区开展巡逻巡查工作时,查获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辅警在辖区中央大道某路段巡逻时发现前方一辆银白色宁E牌照的踏板摩托车车速缓慢,驾驶员欲调转车头逆向行驶,巡逻人员立即上前将摩托车拦停。在询问过程中,驾驶员张某神色慌张,答非所问,并表示自己出门匆忙,未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无法出示有效证件。民警随即对张某进行身份核查,发现张某系无证驾驶机动车。
在进一步核查中,民警发现驾驶员张某此前分别于2021年10月和2022年3月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中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此次,已经是张某第三次因无证驾驶被交警查获。
大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640元的处罚。
法律法规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和里程,掌握了熟练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拿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这些无证驾驶的危害,你知道吗?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驾驶员大多未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就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驾驶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日常驾驶时存在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加之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影响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平稳。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无证驾驶员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法规,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诱发违法犯罪
无证驾驶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等违法犯罪案件。
不具备安全驾驶和应急处置能力
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来源:中卫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