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又有6人被行政处罚!重要提醒:这事千万别做!

政务   2025-01-23 12:02   浙江  


春节的脚步越来越近

小掌提醒大家

自2025年1月1日起

海游街道全域、上枫坑村、下枫坑村

及枫坑工业园区

全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为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我县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

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

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守牢烟花爆竹“安全关”

涉嫌违法犯罪的

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


此前报道:

违禁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三门3人被处罚


注意!注意!注意!

又有6人被行政处罚

请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切勿以身试法


 涉事案例☟ 


1月15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经查,金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从烟花公司购得烟花爆竹后存放于自家储藏室内准备进行售卖。目前,金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涉案的54箱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1月17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经查,许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从烟花公司购得烟花爆竹后存放于自家仓库内准备进行售卖。目前,许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涉案的177箱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1月17日,吴某为庆祝结婚,在海游街道西区某小区门口燃放烟花(属禁燃时段和禁燃区域),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


1月19日,李某、陈某某和王某某等3人在海游街道大湖塘某小区门口燃放烟花(属禁燃时段和禁燃区域),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




再!次!提!醒 !

三门这些区域全年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

禁售禁放区域

海游街道全域、上枫坑村、下枫坑村及枫坑工业园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禁燃禁放时间

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年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法律责任

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五百元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烟花爆竹无证经营、违规经营、非法储销等违法行为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由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予以查处。党员干部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除依法依规处罚外,还将通报其所在单位及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台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和本通告有关规定,不违规购买、不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110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

为了三门天更蓝、空气更清新

让我们携手行动

自觉拒燃烟花爆竹

过一个安全、文明、祥和的新春佳节






来源:综合三门公安

编辑:秦旦娟

校对:陈鑫漂

责编:陈玲玲

监制:陈赛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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