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许昌市中心血站获悉,即日起,符合条件的无偿献血者在我市19家医疗机构就诊时,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无偿献血相关证明,可免普通门诊诊察费(急诊和特需门诊除外)。
一是在河南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个人;二是无偿献血证的累计献血量,经折算后达到“无偿献血奉献奖”获奖标准(自愿无偿献血20次及以上)的个人。
获得国家无偿献血有关奖项的个人,就诊时需要向医疗机构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无偿献血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纸质或电子版无偿献血证等。累计献血量达标的个人,就诊时需要向医疗机构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个人无偿献血记录证明(查询方式如下)。
在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搜索“全国电子献血证”,登录后查看。如果显示献血总数为20次及以上,即可享受该政策。
目前,我市开展该项服务的19家医疗机构是:许昌市中心医院、许昌市建安医院、许昌市妇幼保健院、许昌市中心医院康复医院、禹州市人民医院、禹州市中心医院、禹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禹州市妇幼保健院、禹州市中医院、长葛市人民医院、长葛市妇幼保健院、长葛市中医院、鄢陵县人民医院、鄢陵县妇幼保健院、鄢陵县中医院、襄城县人民医院、襄城县妇幼保健院、襄城县中医院、建安区妇幼保健院。
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河南省红十字会《关于全面落实减免普通门诊诊察费有关无偿献血优待政策的通知》相关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在门诊“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提供无偿献血证明材料审核业务,并优化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信息登记、挂号与诊察费减免相关工作流程,实现“一次审过,次次有效”。对于暂不能提供完整证明材料的献血者,医疗机构可根据血站提供的献血者相关信息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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