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降为黄色预警的通告
2024年12月1日,经自治区气象、环境监测部门预测和专家会商,预计12月2日-4日受冷空气活动影响,污染程度有所减弱,天山北坡城市群平均AQI>150持续时间低于72小时。呼图壁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现研究决定,12月3日0时呼图壁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降级为黄色预警(I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健康防护提示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
(二)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三)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和园区、乡镇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燃油私家车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减少能源消耗。
(三)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我县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前提下: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当地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采取降低生产负荷、限产、停产、降低装载量/装载频次、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运输(特种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等除外)。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当地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减少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和生活垃圾清运车辆除外);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三)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当地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措施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施工工地应采取禁止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车运输、土石方作业等管控措施。砖厂、砂石场、白灰场停止露天作业。
(四)其他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等露天禁烧措施,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全面禁止露天烧烤,落实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措施。督导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季节性调控生产措施。督导相关企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作业。
呼图壁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
来源:呼图壁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马 荣
校对:黄万柏
责编:徐承秀
审核:霍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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