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舞弊,我们不约!

文摘   2024-10-28 21:08   湖南  


考试舞弊

我们不约


自觉心是进步之母,自贱心是堕落之源

故自觉心不可无,自贱心不可有。

                                       ——邹韬奋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也是每个人的立身之本

作为一名学生

考试是检验学习成果的重要方式

期中考试即将到来

为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考试环境

特向全体同学发出如下倡议




认真复习,切实备考

系统复习所学知识,以积极心态和饱满热情投入到复习备考中,用扎实的知识和充分的准备迎接考试。


严守考纪,诚信应考

 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抵制作弊行为。以诚信的态度对待每一场考试,考出真实水平,展现良好学风。


弘扬正气,劝勿行恶

主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发现有舞弊倾向的同学,及时提醒、劝阻用实际行动弘扬诚信正气,共同营造良好的考风、学风。


理性看待,正确对待

无论成绩如何,都要以平和的心态面对。不因为一次考试的失利而气馁,也不因为一次考试的成功而骄傲自满。



另附湖南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湖大教字〔2017〕26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该项考试成绩无效

(一)未将非考试用品放在指定位置或未在指定位置就坐;

(二)有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如在考场内喧哗、吸烟或擅自进出考场;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或在开卷考试时传递或借用他人的资料、笔记、书本等;

(五)其他类似的违纪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该项考试成绩无效

(一)在闭卷考试中夹带资料,包括课桌、座位、存储设备、肢体、衣服或其他身边物品等上面的所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二)闭卷考试时传接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纸条等;

(三)抄袭或者默许、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

(四)考试中找借口离开考场并在考场外偷看资料、或与其他考生交谈;

(五)故意销毁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

(六)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七)被举报存在上述作弊行为并经查实者;

(八)其他类似的作弊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该项考试成绩无效

(一)被发现由他人冒名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或在答卷上写其他人(同批次参考人)的姓名;

(二)在考试开始前窃取试卷、标准答案,或考试结束后盗走试卷、偷改答卷或分数等行为;

(三)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

(四)在考试结束前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

(五)组织作弊;

(六)因违反考试规定曾受到处分,再次违反考试规定应当受处分者;

(七)被举报存在上述作弊行为并经查实者;

(八)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







考场有规

1

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于开考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无证件或持其他证件者、迟到三十分钟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

2

禁止考生携带移动通讯设备进考场。考试时,考生应开考前将非考试必需品,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地方,考试时禁止使用自备答题纸、草稿纸。

3

除考试有特别要求外,考生答题一律使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考生不得互相交谈,不得擅自互借文具,不得偷看或抄袭其他人的试卷,违者按考试违规论处。


考试是对学生上个阶段学习成果的检验

是老师了解学生学习情况

与调整学习进度的法宝

有效成绩显真知,虚伪成绩骗自己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

以诚信考试为荣

以违纪舞弊为耻

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为建设诚信校园、文明校园贡献力量

考试舞弊,我们不约!


END


源|团委宣传部

编辑|刘汶海

责任编辑|韩旭红

 初审|韩旭红  复审|吴锦   终审|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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