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日报》截图
2024年,漳县检察院积极作为,通过拓展监督形式,全力推进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办案活动的全面监督,致力于将人民监督员工作推向新高度,打造更加公正、透明的司法环境。
主动担当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建设
漳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把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强化外部监督的重大举措。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上级关于监督员制度的政策文件,要求全体干警从思想上认识人民监督员制度对促进司法公正的深远意义。通过组织干警系统学习《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不断强化干警的监督意识,让每一位干警都能自觉、主动、配合接受监督,切实把人民监督员制度落到实处。
完善机制
推动监督工作规范化发展
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抓手,着力构建全面规范的监督机制。为确保人民监督员能够全程、实效地参与监督工作,建立了“事前告知、事中参与、事后反馈”的全流程监督体系。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及时将符合监督范围的案件情况告知人民监督员,邀请其全过程参与监督。今年以来,已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活动89件次,切实将人民监督融入检察办案的每一个环节,确保监督工作无缝对接、规范高效。
深化融合
监督与办案“零距离”对接
积极推动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办案全过程,实现监督与办案工作深度融合。在案件听证、法律文书宣告送达、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等重要环节,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确保每个案件都在阳光下运行。探索建立多元化监督平台,鼓励监督员在司法规范化检查、案件评查等工作中建言献策,使其成为促进司法规范化的重要力量,从广度和深度上增强监督效力。截至目前,漳县检察院已开展检察听证工作34件次、司法规范化检查2件次、法律文书宣告送达23件次。
来源:定西日报
审核:刘俊麟
编辑:王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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