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青少年排舞锦标赛补充通知

体娱   2024-05-07 17:18   浙江  






2024年全国青少年排舞锦标赛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2024年全国青少年排舞锦标赛将于2024年5月30日-6月3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城北体育馆举行,经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批准,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和日程安排

(一)比赛时间:5月30日-6月3日

(二)比赛地点:成都市城北体育馆(成都市金牛区花圃北路9号)

(三)日程安排

5月30日   参赛人员报到

5月31日   赛台训练;裁判员学习考试;技术方向会

6月1-2日  比赛

6月3日     参赛人员离会

二、竞赛项目

(一)单人项目:各级别根据世界排舞联合会(UCWDC)本年度规定的舞谱自编成套动作,音乐自选。

(二)混双项目:各风格根据世界排舞联合会(UCWDC)本年度规定的舞谱自编成套动作,音乐自选。

(三)集体项目

1.集体规定项目:各组别根据组委会规定的舞谱自编成套动作,音乐自选;

2.集体自选项目、串烧项目:在组委会提供的舞谱中自选,自编成套动作,音乐自选。

(四)参赛单位通过扫码获取相关舞谱

(五)其他要求详见《2024年全国青少年排舞锦标赛竞赛规程》。

三、报名

(一)报名要求

1.各参赛单位及个人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和参赛音乐发送至指定邮箱sichuanpaiwu@qq.com;

2.所有竞赛项目的参赛音乐均由参赛队自备,要求MP3格式,并须按照“参赛单位+比赛项目+曲目名称”的方式命名;

3.报名截止时间:5月22日,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逾期报名等均视为报名不成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

1.报名表:各参赛单位及个人通过扫描二维码(附件1)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须加盖参赛单位公章;

2.身份证明: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保险单:各参赛单位须按照竞赛规程要求办理保险,并在报名时提交保险单原件扫描件;

4.免责声明:参赛人员本人和代表单位分别签订参赛免责声明(附件2和附件3),未成年人由本人和监护人共同签字,代表单位须加盖单位公章;

5.承诺书: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扫描件(附件4)

6.健康证明: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本年度身体健康证明扫描件;

7.参赛音乐确认表(附件5);

8.外文歌曲(如有)歌词的中文翻译。

四、报到

(一)报到时间:5月30日09:00-20:00

(二)报到地点:成都市城北体育馆

(三)报到材料

各参赛单位及个人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交各项报名材料原件,未提交、逾期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五、参赛费用

(一)各参赛队伍可派1名随队裁判,参赛人员和随队裁判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仲裁、高级裁判组、体育总局体操中心选调人员差旅、食宿费由大会负担。

(三)费用标准

1.为确保安全卫生,食宿由赛区统一安排。比赛期间参赛人员(包括领队、教练员、随队裁判、运动员等)食宿费标准如下:

标准一:320元/人/天(标间);

标准二:400元/人/天(单间)。

2.如需承办方提供接送机或接送站服务,需另行缴纳车辆接送费,标准如下:

(1)双流机场-赛场(酒店):30元/人/趟;

(2)天府国际机场-赛场(酒店):80元/人/趟;

(3)火车站(成都东、成都南)-赛场(酒店):20元/人/趟。

如参赛队伍需接送站,请提前5天将《抵离信息表》(附件6)发送至工作邮箱:

577055136@qq.com(赵老师)。

3.如需提前报到或延期离会,须提前向大会提出,以便进行安排,费用按住宿酒店实际价格收取。

(四)付款时间及方式

1.车辆接送费

请各参赛单位于5月22日17:00前将车辆接送费汇入指定账户,并请在汇款单上注明参加赛事及单位名称(例:2024年全国青少年排舞锦标赛XX学校)

账户信息:四川环福体育经纪发展有限公司

开 户 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    号:3000 1400 0001 22

备注:由收款单位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食宿费

请各参赛单位于5月27日17:00前将食宿费汇入指定账户,并请在汇款单上注明参加赛事及单位名称(例:2024年全国青少年排舞锦标赛XX学校)

账户信息:四川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桐梓林支行

账    号:5105 0186 5436 0000 0041

备注:由收款单位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逾期汇款的单位,将视其为不参赛。需要报名现场刷公务卡的单位,请在相应缴费截止时间前告知。如不告知,将视其为不参赛。

4.如需开具相关费用发票,请在报到时和会务组接待人员确认发票抬头名称(必须与参赛报名单位名称一致)及开具发票的其他相关信息。报到结束后不再安排发票登记。

5.如参赛人员缴费后申请退赛,请及时与组委会相关负责人联系办理退费手续,报到后已经产生的费用,不再办理退费。

六、其他事项

(一)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本次赛事存在熔断的可能。

(二)参赛人员在赛事期间须严格遵守体育总局和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赛风赛纪及反兴奋剂等各项规定,服从赛会管理,文明参赛,公平竞赛。

(三)各参赛单位实行领队负责制,由领队或带队教练员做好本单位全体参赛人员赛事期间的管理工作。

(四)参赛人员应牢固树立自己是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在比赛过程中可能遭受的任何风险(包括人身伤亡风险)进行充分的预计和评估,确保可以保护好自身健康安全。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一)体育总局体操中心联系人:

          刘天慧 010-87104007

(二)承办方联系人

1.报名咨询:张   钦  19181957187

                 薛思思  15680558102

                 古   洁  18280881202

2.会务咨询:赵老师  13228266445

                 杨老师  18382409776

3.赛事报名邮箱:

  sichuanpaiwu@qq.com

附件:

1.报名表下载二维码

2.2024年全国青少年排舞锦标赛免责声明(单位)

3.2024年全国青少年排舞锦标赛免责声明(个人)

4.2024年全国青少年排舞锦标赛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承诺书

5.2024年全国青少年排舞锦标赛音乐确认表

6.抵离信息表


四川环福体育经纪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附件1

报名表下载二维码

扫描后请下载文件填写,填写完成后提交至报名邮箱!

附件2

2024年全国青少年排舞锦标赛

免责声明(单位)


作为参赛人员代表单位,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任何可能代表我单位提起赔偿请求或诉讼的人和机构做出以下声明:

一、我单位自愿组队参加2024年全国青少年排舞锦标赛及一切赛事相关活动(以下统称“赛事”),确认我单位参赛人员完全具备参加本赛事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已获得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同意。

二、我单位承诺比赛期间严格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尊重运动员、技术官员、赛事服务人员和观众,树立和展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文明有礼的形象,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国家荣誉和尊严,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国家形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决抵制和制止各种不合礼仪、有违公序良俗、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和不实不当言论。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三、我单位确认全面理解并同意遵守2024年全国青少年排舞锦标赛组委会及承办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程、规则、规定、要求、通知及采取的措施。

四、我单位确认已了解参加本赛事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人身伤亡风险),承诺已经做好参赛准备,并愿意承担参赛带来的所有风险,参赛全过程(含参赛往返途中)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局部或永久性伤残、死亡、医疗或住院费用、财产损坏、任何形式的盗窃或财产损失等事项,由我单位及参赛人员承担全部责任,组委会对此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

五、承诺全面了解我单位参赛人员的身体健康情况,并确认我单位参赛人员身体情况能够适应于本次赛事,未患有任何不适合本次比赛的疾病(包括且不限于心脏病、高血压、哮喘、心肌炎等)。本单位承诺参赛人员已按照赛事要求开具身体健康证明,确认已经过心血管及呼吸专科医生进行功能评估,达到可以安全参与本次比赛的各项标准,本单位对参赛人员身体异常症状不存在漏报和瞒报等情况。否则,参赛人员在比赛过程中突发疾病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及参赛人员自行承担责任,组委会对此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

六、承诺严格管理我单位参赛人员行为,督促其赛事期间服从组委会的管理,确保参赛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

七、我单位授权赛事组委会及指定媒体无偿使用我单位名称及我单位参赛人员的肖像、姓名、声音、视频等,用于2024年全国青少年排舞锦标赛以及排舞项目的公益宣传与推广。

八、我单位承诺提供的参赛音乐可以合法有权使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承诺音乐内容(含外文音乐内容)积极向上,不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内容,不含有负面内容或引起公众负面联想的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承诺使用外文歌曲时提供歌词对应的中文翻译,翻译内容准确、表达明确、忠于原文、再现原意,且使用和翻译等行为均不侵犯国内外版权方或相关授权方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单位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失。

九、承诺我单位参赛人员符合赛事参赛资格,且提交的身份证件、保险单、2024年度身体健康证明等文件资料合法、真实、有效,否则,由本单位及参赛人员承担因提供不实信息所产生的全部责任,组委会据此有权拒绝提供或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不予退还本单位及参赛人员前期支付的费用。

十、承诺我单位参赛人员在参赛过程中遵守组委会、裁判、医疗及安保等人员的管理要求,出现身体不适时及时反馈,不适宜比赛时主动退出比赛,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我单位及参赛人员自行承担。

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任何可能代表我单位提起赔偿请求或诉讼的人和机构已全面理解和同意以上内容,此文件由我单位负责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冒名代签将被视为违约行为,我单位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                         

(需附参赛人员名单)   


参赛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签署日期:


附件3

2024年全国青少年排舞锦标赛

免责声明(个人)

作为参赛人员,我本人、我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及任何可能代表我提起赔偿请求或诉讼的人和机构做出以下声明:

一、我自愿参加2024年全国青少年排舞锦标赛及一切赛事相关活动(以下统称“赛事”),我确认本人完全具备参加本赛事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已获得监护人的同意。

二、我承诺比赛期间严格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尊重运动员、技术官员、赛事服务人员和观众,树立和展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文明有礼的形象,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维护国家荣 誉和尊严,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国家形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决抵制和制止各种不合礼仪、有违公序良俗、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和不实不当言论。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我本人承担。

三、我确认全面理解并同意遵守2024年全国青少年排舞锦标赛组委会及承办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程、规则、规定、要求、通知及采取的措施。

四、我确认已了解参加本赛事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人身伤亡风险)。我承诺已经做好参赛准备,并愿意承担参赛带来的所有风险,参赛全过程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局部或永久性伤残、死亡、医疗或住院费用、财产损坏、任何形式的盗窃或财产损失等事项,由我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组委会对此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

五、承诺全面了解我本人的身体健康情况,并确认本人身体健康情况可以适应于本次比赛,未患有任何不适合本次比赛的疾病(包括且不限于心脏病、高血压、哮喘、心肌炎等)。本人承诺已按照赛事相关要求开具身体健康证明,确认经过心血管及呼吸专科医生进行功能评估,并达到可以安全参与本次比赛的各项标准,对身体异常症状不存在漏报和瞒报等情况。否则,在比赛过程中突发疾病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我本人自行承担,组委会对此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责任。

六、我授权赛事组委会及指定媒体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姓名、声音、视频等,用于2024年全国青少年排舞锦标赛以及排舞项目的公益宣传与推广。

七、我将向组委会提供身份证件用于核实本人身份及参赛资格,保证提交的身份证件、保险单、2024年度身体健康证明等文件资料合法、真实、有效,并承担因提供不实信息所产生的全部责任,组委会据此有权拒绝提供或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不予退还本人前期支付的费用。

八、我承诺提供的参赛音乐可以合法有权使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承诺音乐内容(含外文音乐内容)积极向上,不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内容,不含有负面内容或引起公众负面联想的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承诺使用外文歌曲时提供歌词对应的中文翻译,翻译内容准确、表达明确、忠于原文、再现原意,且使用和翻译等行为均不侵犯国内外版权方或相关授权方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违反以上承诺,我本人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失。

九、我承诺严格管理本人在赛事期间的行为,在参赛过程中严格遵守组委会、裁判、医疗和安保等人员的管理要求,出现身体不适时及时反馈,不适宜比赛时主动退出比赛,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我本人承担。

十、我同意接受组委会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我本人自理。

本人及本人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直系亲属已全面理解和同意以上内容,此文件由本人及本人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直系亲属亲自自愿签署。冒名代签将被视为违约行为,本人、本人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直系亲属及冒名者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赔偿责任。

备注:18周岁(含)以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参赛人员由本人在签署人位置签字;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参赛需要经本人和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在签署人位置共同签字,以示参赛人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直系亲属认可其参赛并自行承担参加2024年全国青少年排舞锦标赛及一切赛事相关活动所可能存在的风险和责任。


签署人:

签署日期:



附件4

2024年全国青少年排舞锦标赛

赛风赛纪承诺书


为贯彻国家体育总局和2024年全国青少年排舞锦标赛赛风赛纪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排舞项目健康发展,赛事顺利进行,以及在赛事活动中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本单位全体参赛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领队、教练员、运动员、随队裁判等)庄严承诺: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赛事活动管理、赛风赛纪指示精神,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体育总局相关规定。

二、遵守体育道德,绝不弄虚作假;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刻苦训练,争创佳绩,为攀登竞技体育高峰而顽强拼搏。

三、熟悉、掌握并遵守比赛规则、规程,严格遵守赛事管理规定,文明参赛、公平竞争;遵守赛场行为规范,服从现场管理,维护体育赛事活动正常秩序,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四、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保证不向竞赛工作人员、裁判员、官员以及其他与执裁、竞赛组织有关的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物品,不邀请上述人员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其他可能影响比赛公正性的活动。

五、尊重裁判员执法,不以任何方式干扰和影响裁判员的执裁工作,严格遵守排舞项目竞赛纪律和申诉程序要求。

六、注重排舞项目文化建设,不搞私下交易、君子协定、暗箱操作等破坏公平竞赛环境和体育道德的违规行为。

七、遵守赛区纪律有关规定,服从管理,争创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和集体。

八、所有参赛人员应树立正确的参赛观和成绩观,理性对待比赛胜负,承诺积极主动维护和宣传排舞项目正面形象,保证不通过媒体采访或个人社交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抖音等)发表、散播有关赛事的不符合实际、不负责任的言论。

九、所有参赛人员承诺服从赛会管理,文明参赛、公平竞赛;自觉遵守《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1号)和组委会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组委会将视其违反情节严重程度,予以警告、停止参赛身份、停止该人员(单位)比赛资格、取消录取名次、取消评奖资格和追加停赛等处罚。违反赛风赛纪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报名和参赛资格上弄虚作假;

2.操纵比赛、消极比赛或者在比赛中故意干扰或影响他人正常参赛;

3.不按规定时间乘车和训练,扰乱正常训练和乘车秩序;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浪费粮食和比赛资源(水电等);

5.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向竞赛工作人员、裁判员、官员以及其他与执裁、竞赛组织有关的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等;

6.不服从裁判员判罚,指责、谩骂、攻击裁判员,干扰裁判员正常执裁;

7.影响比赛秩序,故意拖延比赛时间、闹赛罢赛、无故弃权、拒绝领奖,寻衅滋事、扰乱赛场秩序,不服从管理等扰乱赛场秩序的行为;

8.不尊重观众和赛会工作人员,对观众和赛会工作人员有不礼貌言行;

9.发表涉及国家、地域或民族歧视等不当言论;

10.发表不实言论,发布虚假信息,误导媒体(包括自媒体)和公众;

11.其他违反赛区规定的行为;

12.其他影响排舞项目形象、赛事形象的言论和行为。

十、所有参赛人员承诺已全面研判本人身体健康状况可满足参赛要求,并确认承担或将发生的各类情况的全部风险;如因此发生任何事故或损失,由参赛单位和参赛人员本人承担全部后果。

本单位参赛人员共      人(包括但不限于领队、教练员、运动员、随队裁判等)


所有参赛人员签字:

领队/带队教练员签名:

日期:


注:请各参赛单位全体参赛人员签字,不满18岁者,由其本人和监护人共同签字;并于报到时现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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