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最新进展,来看这场访谈→

政务   2024-12-18 18:17   安徽  

马旭升

陈睿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请介绍一下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电梯是现代社会中最普遍的垂直交通工具,是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第一步”和“回家的最后一程”。目前,我省电梯总量达48万台,住宅电梯总量超过30万台。随着时间的推移,使用超过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进入快速增长期,这些老旧电梯部件逐步老化、磨损、腐蚀,故障率增高、安全系数下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人民群众要求维修改造更新电梯的意愿和需求十分强烈。


省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金融监管局等单位成立工作专班,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政策,制定了《关于加强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实施意见》《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办法》等系列文件。2024年5月30日,经省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委同意后,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4〕30号),同步部署在全省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


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是省委省政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在我省尚属首次,在全国也是首创。6月11日,省政府召开《关于加强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及时宣传解读相关系列文件出台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特色亮点。6月2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要求各地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聚焦工作重点,加强统筹协调,迅速有力推进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市成立工作专班、出台政策文件、召开推进会议、开展安全评估、明确协调专员。截至11月下旬,全省已明确处置意见的住宅老旧电梯11444台(按照已明确处置意见完成率计,16个省辖市均超过序时进度,其中8个省辖市完成率为100%);在680多个小区内推动分类完成处置4168台,其中,维修3355台,改造151台,更新662台,累计惠及群众约20万户



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方案有哪些特点?

《集中开展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与《关于加强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一同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开发布。《行动方案》要求集中力量开展攻坚,全力推进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以电梯正常运行保障群众安全出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工作目标明确。《行动方案》提出了阶段性和长效性目标,分别是到2025年6月底前,重点完成投入使用15年以上住宅老旧电梯的维修改造更新,完成阶段性任务;到2025年底前,建立健全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化解住宅电梯安全风险,为平安安徽建设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是实施步骤清晰。共分三个阶段,一是2024年6月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二是从2024年7月到2025年6月,用一年的时间集中攻坚,组织开展安全评估,按需实施维修改造更新,消除问题隐患;三是再用半年时间进行巩固提升,开展督导检查,对集中攻坚行动进行“回头看”,全面总结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措施。


三是保障要素齐全。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推进,与“皖美红色物业”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等协同发力。落实各方责任,使用单位是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维修改造更新工作的实施主体,维护保养单位积极配合保障电梯安全运行,业主委员会积极支持使用单位开展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增强住宅小区居民作为电梯共有产权人的主人翁意识,努力打造一批电梯维修改造更新示范工程。



省直相关部门如何推动各地开展工作,各地又有哪些亮点成效?

在省级层面,相关省直单位通力合作,协同推进。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报请省政府同意,成立省住宅老旧电梯维修改造更新工作专班,由分管副省长任召集人,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并明确专班主要职责、建立工作机制。二是开展联合调研。分别由省市场监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金融监管局任组长单位,联合省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对16个省辖市进行调研指导,指导16个省辖市完成工作专班组建和政策文件出台。三是举行培训宣贯。省市场监管局举办特种设备送法送技下基层(住宅电梯维修改造更新专项)培训班,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发挥好同级工作专班办公室单位的牵头作用,抓好抓细抓实专项行动。四是修订制度文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开展《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制度文件修订工作,巩固省政府的政策成果。五是出台配套政策。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住宅电梯应急维修改造更新工作办法》,安徽金融监管局印发《住宅电梯安全保险服务工作办法》,打出一套实用、管用、能用的制度“组合拳”。


在市级层面,各地围绕《实施意见》和《行动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创新做法。例如,在畅通问题隐患发现渠道方面,宣城通过行风监督员、行风观测点、二维码意见征集等方式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合肥充分调动社区网格长等力量,依托“周末议事厅”等平台,上门收集住宅小区电梯问题诉求。在建立安全评估机制方面,淮南、亳州、合肥等地出台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相关实施意见,各地已累计对3600余台老旧电梯开展安全评估。在建立应急绿色通道方面,安庆、马鞍山、合肥出台资金设立使用管理办法,六安设立物业维修统筹资金用于电梯应急维修。在提升工作服务效率方面,全省共计在257个街道(乡镇)配备协调专员397名;淮北组建电梯应急抢修服务队,建成首家规格型号齐全的大型备品备件库,有效缩短电梯故障修复时间。在推行电梯保险制度方面,各地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电梯安全保险覆盖面,累计为全省4.6万台电梯提供风险保障1436亿元;推动我省首单电梯维修费用损失补偿保险在阜阳落地,为故障电梯及时维修提供风险补偿;铜陵连续4年由财政资金统一购买住宅电梯责任保险。



丨编辑:陈萍      责编:祖文婷

审核:方安琦

丨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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