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培训质量管理为核心
●以标准规范为指引
●以考核评估为抓手
●以师资队伍建设为引领
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内涵建设,提升同质化培训水平。
《办法》指出,专家指导委员会将由全省专业教学和综合管理领域均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的专家组成。实行主任负责制,负责拟定全省住培质量控制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全省住培质量提升,指导、协调、监督各专业质控中心工作,促进各专业质控中心工作规范化、同质化开展。
《办法》明确,专业质控中心将根据国家住培专业设置分专业组建,分为临床专业质控中心和管理专业质控中心两类,通过挂靠培训基地(医疗卫生机构)设立。
临床专业质控中心主要承担本专业住培质控标准、师资培训、专业基地评估等标准拟定及考核督查评估,调整修订本专业培训内容方式及专业考核规程,组织开展专业学术交流等;
管理专业质控中心除负责培训基地质控评估标准、师资、学员岗位胜任力评价标准拟定,组织开展管理经验与学术交流外,牵头承担尚未组建临床专业质控中心专业的质控工作。
医疗卫生机构可根据自身专业开设、师资储备等情况经集体研究后,以单位名义申请作为挂靠单位。
《办法》要求,各专业质控中心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要求,通过质量评价、数据分析、考核评估、督导检查和培训指导的方式开展质控工作。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质控工作,在法律法规等规定范围内使用数据资源,质控频次每年不少于4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培训基地(医疗卫生机构)和各专业基地应积极支持和配合专业质控中心开展工作,持续改进培训质量。
为确保各专业质控中心充分发挥规范引领作用,《办法》规定,专业质控中心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向省卫生健康学术促进中心(省毕业后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和专家指导委员汇报工作业绩及需协调指导的工作事宜。省卫生健康委将以4年为一个管理周期对各专业质控中心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已设立的专业质控中心进行撤销、整合或重新遴选挂靠单位。管理周期内2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立即解除挂靠关系并重新另选挂靠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