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第二幼儿园校服采购通告

文摘   2024-10-16 18:19   云南  

巧家县第二幼儿园校服采购通告

为做好我园校服采购工作,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校服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教函〔2023〕161号,《巧家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展现幼儿的精神风貌,提升幼儿园整体形象,经征询家长园服采购意向、幼儿园研究决定,拟对本园幼儿校服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询价竞标。现面向社会诚邀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巧家县第二幼儿园校服采购;
(二)采购内容:幼儿秋冬季校服、夏季校服;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数量:新生250人,各季节校服每年分别供货250套左右(具体数量以当年新生入学人数、家长自愿订购人数和订购合同为准);
(五)供货时间:按学校要求准时供货;
(六)服务年限:三年。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必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相应的法律资格;
(三)投标企业必须为服装生产厂商,具有生产经营服装(校服)的历史,具有工商、税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开标时间前7天内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截图上应显示有查询时间)。
(六)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校服黑名单的。
三、材料技术标准要求
(一)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应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701-2015)、《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
(二)所用材料不褪色、不缩水、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等各种材料和生产制作等指标要求必须符合国家中小学校服标准GB/T31888-2015。
四、招标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下午5:00前将投标材料送至巧家县第二幼儿园办公室,投标材料要求提供正本1份、副本2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密封提交。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28日上午10:00,对已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从中筛选出不少于3家供应商,并电话通知筛选出的供应商,准备样品、检测报告及加盖公章的报价材料,在2024年10月30日下午3点前送至巧家县第二幼儿园办公室,准备参加现场评标。
(二)现场评标时间、地点
2024年10月31日下午3:30在巧家县第二幼儿园多功能厅。
(三)评标要求
请应标单位于评标约定时间准时到达巧家县第二幼儿园多功能厅,携带投标解说PPT和校服样衣,按抽签号顺序,依次在现场由1名代表做6分钟以内的解说。
(四)现场评标办法
校服选用组织由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学校管理人员代表组成,负责本次评标,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现场投票公示确定供应商。
五、投标文件组成
(一)企业简介。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四)企业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成熟度认证证书。
(五)服务承诺书。
(六)产品检测报告。
(七)参加现场评比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自产的实物样品,同时需提供所带样品的检测报告,中标后需按要求实行双送检。
(八)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学校留存,用于大批量交货产品验收比对;未中标人的投标样品,学校将电话通知拿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学校留存。
六、其他
(一)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即视为同意本招标公告的各项条款;
(二)无论是否中标,招标单位不承担样品制作、检测等任何费用;
(三)产品的售后服务期为一年,售后服务期内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校服材质、款式符合校服组委会要求,合同履行期限为三年。如供应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服务严重滞后或是发生明显过错行为,采购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四)招标单位没有义务向投标单位解释招标结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15925070930(联系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3:00—5:30)
通讯地址:巧家县第二幼儿园(巧家县玉屏街道滨江社区北门安置区4号地块)

巧家县第二幼儿园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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