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零时开始
将对大广高速以下路段
启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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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推进我市交通文明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大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从2024年12月1日零时开始,在以下道路启用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具体道路及位置如下:
区间测速:
1.同安路(大广辅路)7Km45米至同安路(大广高速大同收费站入口)200米。限速80Km/h。
2.同安路(大广高速大同收费站出口)200米至同安路(大广辅路)7Km45米。限速80Km/h。
固定测速:
同安路(大广辅路)东向西7Km45米。限速80Km/h。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