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

时事   2024-12-18 18:33   黑龙江  

近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黑龙江省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工作,引导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助的方式,回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按照“自愿参加、试点先行、稳慎推进、逐步推广”的原则,通过自主申报和调查研究,确定全省29个县(市、区)的86个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试点对象,其中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同江市、黑河市、北安市、绥化市、海伦市为省级工作重点推动地区,在全域范围内开展试点。

集体补助试点工作自2024年12月启动,到2027年12月结束,试点期限为3年。试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四议两公开”等民主议事程序,在省实施方案的框架内,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拟定具体落实方案,明确资金来源、补助对象、补助时间、补助标准等。


来源:哈尔滨市人杜局

编辑:杨海涛

审核:张世佳

监制:杨小南 孙路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入冰城甄选,哈尔滨广播电视台为您搭建的休闲购物平台!
↓↓

哈尔滨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
哈尔滨新闻广播,Fm90.4 Am837。用我们的声音传递新闻的力量。
 最新文章